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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全实木”?一字之差大不同!时间:2025-02-14 10:00 广东恒青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专业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是广东省投入生产复合新材料的高智能环保优质板材企业。公司以“诚信、创新、环保、共赢”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充足的资源、稳定的质量、优质的服务;“让家搬进白云山”的优质理念 今年春天,王林来到木康公司南京销售中心购买家具,销售人员承诺“所有产品都是全实木”,王林很满意,一次性买了12万多元的家具。 可家具到家后,他却发现家具并非是全实木:四门衣柜、组合书柜、床、床头柜、餐桌等家具都有很多板材。 王林与木康公司协商了几次没有结果,便一纸诉状把木康公司告到了秦淮法院恒青酚醛板材,要求退还非全实木家具7件并获得货款34935.8元,同时认为被告构成欺诈,要求按这几件家具货款的3倍支付赔偿金104807.4元。对于与这几件家具配套的11097.6元的全实木家具,王林也要求退货退款板材家具和实木家具,但没有主张3倍赔偿。 开庭时,木康公司辩称恒青厂家,销售单是两张,“所有的产品都是全实木” 的承诺写在第二张销售单中,仅指该销售单中记载的床和床头柜广东恒青木业,并不包括第一张销售单中的5件家具。并且,销售人员所讲的全实木,是指家具的主体,60%-70%是实木就可以说是全实木,并不需要100%。一个销售人员不可能对国家标准非常清楚广东恒青品牌,不存在欺诈的故意。 法院认为 “所有产品都是全实木”的承诺记载于“折后124000元”字样的下方板材家具和实木家具,显然是对所有124000元商品的承诺。同时,也没有任何证据证实原告特别关注最后6880元商品的质量,而对于前面117120元的商品视而不见。因此,写在第二张销售单上的“所有产品都是全实木”的承诺的效力应当及于第一张销售单上的产品。 根据木家具国家技术标准,实木家具只要求基材采用实木,而全实木家具要求不但基材而且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为实木。两者之间有严格区别,不存在概念的混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全实木”恒青衣柜板,作为销售人员理应对相关规定有正确的、符合常人认知程度的理解,其对于王林显然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王林退还非全实木家具,被告返还相应货款34935.8元并支付货款3倍的赔偿金104807.4元。对于与这部分产品配套的家具也作了退货退款处理。 广东恒青板材,致力于打造国内环保板材良心品牌。以优品质、高环保、优良的服务为基准,认真做好每一张环保板材,为更多消费者带来绿色、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