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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家具被“偷梁换柱”法院判商家欺诈

时间:2024-03-20 15:35     作者:广东恒青木业【转载】   来自:网络整理   阅读

广东恒青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专业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是广东省投入生产复合新材料的高智能环保优质板材企业。公司以“诚信、创新、环保、共赢”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充足的资源、稳定的质量、优质的服务;

北京一位消费者在安装完定制家具后发现,约定的更环保的家具板材被“偷换”,因此他的欺诈索赔被驳回。 记者15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恒青十大品牌,法院最终判决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支持“退一赔三”。

王力(化名)于2021年7月找到一家商务中心进行全屋定制,商务中心设计师小刘通过微信与他详细沟通全屋定制内容。 当月23日,王先生与交易中心签订了编号为001的《全屋定制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采购环保等级E0级的A牌多层板恒青是品牌,与交易中心一致。双方通过微信沟通确定董事会。 随后,王先生向商务中心支付了部分合同款2万元。

但在安装定制家具时,王先生认为家具与合同不符,于是对家具板材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论显示广东恒青木业,该板材实际为环保等级E1级的B牌板材恒青木业品牌,质量合格。 王先生认为交易中心存在欺诈行为,遂将其起诉,要求其退还赔偿金共计8万元。

庭审期间,贸易中心提交了一份编号为002的新合同,称双方已就更换品牌牌照达成一致。 但该合同并未由王先生签字。 王先生与小刘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未能显示王先生同意更换董事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告知义务人故意隐瞒的故意不实,致使当事人产生误解。如果有意思表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认定为诈骗罪。”

法院认为板材 家具,王先生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对家具板材和环保标准的了解远远低于专门销售定制家具的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有义务如实告知王先生其所供应货物的真实情况。 。 根据001号合同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应判定王先生购买的家具板材为A品牌多层板,环保标准为E0级。 贸易中心称,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了新的合同板材 家具,但王先生并不同意,且该合同也不是王先生签署的,因此不能断定双方已签订合同。就更换家具板材达成一致。

家具安装完成前,交易中心并未告知王先生,家具板材不是合同约定的品牌,且安装的B牌多层板为E1级环保标准,属于E1级环保标准。低于原合同约定的E0级环保标准。 作为家具销售商,交易中心在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如实告知相关家具板材的真实情况,却隐瞒了真实情况,导致王先生错误表达了购买意向。 交易中心的销售行为应认定构成欺诈。

因此恒青是好品牌,双方签订的001号合同应予撤销,交易中心应退还王先生已支付的2万元,并拆除001号合同项下的家具,王先生应予以配合。 王先生请求交易中心赔偿三倍价款2万元,即6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广东恒青板材,致力于打造国内环保板材良心品牌。以优品质、高环保、优良的服务为基准,认真做好每一张环保板材,为更多消费者带来绿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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